南航学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飞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政策发布

[复制链接]

136

主题

206

帖子

91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1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07:0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与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空器适航技术等大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近5000名,已经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培养模式  “3+1”养成模式是指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
  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报名条件  1. 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等九省市招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
  2. 身高168—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5.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招录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1.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2. 电话报名:考生可拨打025-52112751进行报名登记。
  3.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

  (二)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另外,2017年海军招飞、空军招飞也即将启动,详细的海军招飞信息,请戳:2017年度海军江苏省招飞初检预选工作计划



2017年高考,这些群速速加起来!文科请走此通道:
江苏文科高考家长交流群 211760756

理科请走此通道:
江苏理科高考家长交流群 311900153

自主招生请走此通道:
江苏省自主招生群154801406

入群请记得务必按照 市名-学校-网名 修改您的群名片!如若不改名儿,小招为了维护良好的群聊环境,只能狠狠心把你移出群了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bbs论坛  

GMT+8, 2025-5-5 04:56 , Processed in 1.83374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