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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风向标】南方分中心客服专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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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4:5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南方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运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综合素质,以积分制管理为切入点,探索企业核心价值观在分中心的落地实践,尝试80、90后员工团队管理新模式,最大程度激发员工的内生动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积分管理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补充,是指利用量化的积分对全体员工的正向行为进行全方位评价和激励。

第三条 积分管理工作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突出一线、倾斜一线;
(二)量化定标、打造标杆;
(三)综合应用、有效激励。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中心全体客服专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分中心设立积分管理领导组,由分中心主任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积分管理的总体指导、协调监督及考核评价。
领导组组长:王冬宝
副组长:刘 平、杜文勇
成员:严文昊、吴 雷、张 莉、郭海光、邓志东、于 莹、张明杰、江 帆、王 艳、杜小瑾、刘 娟、门 萍、徐 斌、蒙 燕

第六条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积分管理员组成。日常办公机构设在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及组织协调,制定考核内容和管理办法,维护管理体系,汇总月度、季度和年度积分,提出具体奖励方案,分中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工作组组长:严文昊
成员:吴 雷、张 莉、郭海光、邓志东、于 莹、张明杰、江 帆、王 艳、杜小瑾、刘 娟、门 萍、徐 斌、蒙 燕、兼职积分管理员

第七条 各部门需确定本部门兼职积分管理员,负责按积分管理工作组要求,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积分的计算、录入、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 积分内容第八条 积分评价以客服专员个人综合表现为依据,每月从诚信、责任、创新、奉献四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诚信类主要包括:出勤情况、仪容仪表、现场纪律和5S定置等;
(二)责任类主要包括:话务应急、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
(三)创新类主要包括:岗位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
(四)奉献类主要包括:岗位先锋、各类活动参与等。

第九条 客服专员个人成就积分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积分不清零,持续累加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之后该积分不再累加。
第十条 积分评价责任部门以《南方分中心客服专员积分管理实施查询表》(附件1)为标准,按规定周期提供积分汇总表(附件2)以及客服专员对应项目的个人积分加扣清单(附件3)。

第四章 管理流程第十一条 每月28日,分中心召开积分管理领导组会议,总结积分管理情况并审核各部门上报的下月活动计划(附件4)。经积分管理领导组会议审核批准的部门内活动,方可进行积分。

第十二条 积分管理由积分管理工作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积分评价流程
每月积分按照《南方分中心客服专员积分管理实施查询表》(附件1)的执行标准计算得出。
1.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各项积分月评价周期。
2.每月26日前,各部门积分管理员汇总本部门所负责积分项目的客服专员积分,填写积分汇总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积分管理工作组(附件3 客服专员积分加扣清单电子版一并上报)。
3.每月27日前积分管理工作组完成数据审核汇总。
4.次月2日前各部门积分管理员完成部门内部积分公示。

第十四条 上述月、年度数据上传、审核、公示、及公布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延。

第五章 奖惩办法第十五条 积分分为成就积分和周期积分。

第十六条 成就积分是指自签订劳动合同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为止,客服专员在分中心工作期间所获全部积分。
在专家评选、岗位竞聘工作中,按10:1的比例将个人成就积分折算成分数计入个人总成绩中,且不扣减个人成就积分。
客服专员可选择将个人成就积分按照1:100的比例兑换为金币参与分中心组织的不定期抽奖(兑换金币后,个人成就积分相应扣减),抽奖方式和奖品以活动方案为准。

第十七条 周期积分是指客服专员在一定时间周期内所获积分,作为当期奖励依据。
1.在各类评优选先活动中,客服专员在评选周期内所获得积分可作为推荐依据,积分排名靠前者优先进行推荐。
2.每季度对当季积分排名前50的客服专员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积分排名第1-10名,奖励1000元/人。
积分排名第11-30名,奖励500元/人。
积分排名第31-50名,奖励300元/人。

第十八条 客服专员如被查实在重大服务类事件中有责,或存在不良行为的,则当月积分清零,不得参与季度和年度评奖。

第十九条 分中心可根据积分活动开展情况,在以上奖励基础上随时增加不同内容与形式的阶段性奖励。

第二十条 积分评价结果还可应用于经分中心研究决定的其他方面。

第六章 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 每一考核周期,积分管理工作组将对部门积分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客服专员积分数据及相应凭证,如发现虚报、瞒报、假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且对分中心产生重大影响的,积分管理工作组将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管理措施
(一)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相应客服专员及部门积分管理员当月所有积分。
(二)如存在弄虚作假,追溯到以往评价周期,已经发放的兑现金额或物品予以追回。
(三)积分管理工作组将在分中心范围内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随不同时期分中心运营情况变化,可随时进行调整。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南方分中心客服专员积分管理实施查询表
      2.**年**月积分汇总表
      3.客服专员积分加扣清单
      4.**年**月**部门活动计划

附件1
南方分中心客服专员积分管理实施查询表
类别
小类
项目
积分标准
统计频次
积分统计部门
凭证
备注
诚信
行为规范类
当月考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1.当月全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8分/当月;
2.当月累计请假2天及以内的,5分/当月。
每月
各部门上报
考勤记录

行为规范类
仪容仪表
每月上班期间表现均符合《国网客服中心客服代表服务规范(试行)(国网)》,1分/当月。
每月
各部门上报
检查记录

行为规范类
现场纪律
每月上班期间表现均符合《国网客服中心客服代表服务规范(试行)(国网)》,1分/当月。
每月
各部门上报
检查记录

行为规范类
5S定置管理
每月上班期间5S定置均符合要求,1分/当月。
每月
各部门上报
检查记录

行为规范类
在分中心组织的宿舍检查活动中,所在宿舍被授予流动红旗
按照流动红旗授予时间,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宿舍成员加1分。
每月
组织部门
台帐记录

责任
话务应急类
利用个人休息时间参加二级话务应急
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5分/次。根据参与应急的实际情况,额外增加相应的积分。
1.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按照参加二级话务应急的时间给予相应积分,5分/半小时;
2.迟到半小时及以内的,按照参加二级话务应急的时间给予相应积分,3分/半小时;
3.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按照参加二级话务应急的时间给予相应积分,1分/半小时;
不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每月
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筹备组
应急台帐

应急突击类
利用个人休息时间参加中心信息系统应急抢修、视频会议系统应急保障
2分/次
每月
系统运维部
台帐

岗位练兵类
利用个人休息时间参加分中心、中心层面的培训
1分/次
每月
各职能部门上报
培训签到表

岗位练兵类
在分中心组织的考试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
排名前10%且在90分以上的,2分/次。
每月
业务支持部
考试结果

岗位练兵类
内训师以外的客服专员参加中心、分中心级的课程开发、授课工作。
1.课程开发:5分/课时
2.课程授课:2分/课时
每月
业务支持部
课件,授课照片

岗位练兵类
当年度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认证(初/中/高)
获得资格证书的当月,按照资格证书的级别给予相应积分。
1.初级资格:3分;
2.中级资格:5分;
3.高级资格:10分。
每月
综合管理部
证书

安全生产类
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如发现更衣室、工作现场、卫生间等场所有易燃物品,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及时上报且情况属实。
2分/次
每月
后勤服务办公室
台帐

创新
岗位创新类
合理化建议被中心或分中心采纳
1.合理化建议被中心采纳,5分/条;
2.合理化建议被分中心采纳,3分/条。
每月
青工部
合理化建议表

岗位创新类
在正式刊物(有期刊号)上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5分/篇
第二作者:3分/篇
第三作者:1分/篇
每月
各部门上报
刊物

岗位创新类
知识反馈类积分
1.知识不准确反馈,采纳的1分/条
2.知识通俗度反馈,采纳的2分/条
3.知识结构及系统功能的反馈,采纳的5分/条
每月
业务支持部
台帐

管理创新类
积极参与各类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管理创新项目当月,可累积2分/项;
2.获得分中心/中心/国网公司级奖励的,每个项目可累积10/15/25分。
每月
综合管理部
申报材料

管理创新类
积极参与QC活动并参加分中心组织的成果发布
1.每发布一次成果,可累积2分;
2.QC成果获得分中心/中心/国网公司级奖励的,每次可累积2/3/5分。
每月
青工部
QC成果

科技创新类
科技发明
获得科技发明专利,50分/次。
每月
各部门上报
专利证书

文化创新类
积极参加分中心或中心组织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比赛等文体比赛活动
1.参加分中心/中心组织的比赛,每次可积 1分/3分;
2.在分中心组织的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积分为3/2/1分;
3.在中心组织的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积分为5/4/3分。
4.活动组织者,每次可积3分。
每月
组织部门
台帐
活动组织者隶属于青工部的,不予积分。
文化创新类
报名并参加分中心EAP相关活动
1分/次
每月
青工部
台帐记录

文化创新类
通讯稿被中心网站及以上媒体录用
1.通讯稿被中心网站录用,每次可累积1分;
2.通讯稿被中心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录用,每次可累积3分。
每月
青工部
台帐记录

文化创新类
积极参加中心、分中心层面组织的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宣传、大讨论活动征集等
1分/次;活动组织者可累积3分。
每月
青工部
台帐记录
活动组织者隶属于青工部,不予积分。
奉献
岗位先锋类
好人好事
积分管理工作组根据好人好事事迹材料,讨论决定奖励积分值。
每月
各部门上报


岗位奉献类
积极参与中心或分中心家委会组织并积极配合开展活动
1.年度被聘为家委会成员的,在家委会成员任期内,每月可累积0.5分;
2.参与中心或分中心家委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或活动的,每次加1分。
每月
青工部
台帐记录

活动类
积极参加分中心或中心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植树、扫墓、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1.活动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每次可累积1分;
2.活动时间为1天的,每次可累积3分。
3.活动组织者可累积3分。
每月
组织部门
台账登记

活动类
参加中心或分中心组织的各类党政工团活动
1分/次;活动组织者可累积3分。
每月
青工部
台帐
活动组织者隶属于青工部的,不予积分。
活动类
完成中心或分中心层面的接待讲解任务
2分/次
每月
综合管理部
台帐
接待讲解人员隶属于青工部的,不予积分。


附件2
**年**月积分汇总表
统计部门:               统计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人员编号
所属部门
积分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客服专员积分加扣清单
序号
姓名
人员编号
所属部门
积分项目
所得积分
积分时间
证明人








































































                                                      积分管理员:

附件4
**年**月**部门活动计划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简介
活动时间
活动参与人数
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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