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学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航招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

[复制链接]

119

主题

171

帖子

773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7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4:4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高考今天是2017年11月4日,距离2018年高考还有214天!2018年高考,【陕西高考助手】与你一路相随!
请转发,为了2018高考!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更多南航招飞信息!

报名基本条件
1. 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等十三省市招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8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详见《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及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
2. 身高168—188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屈光度不超-450度)。
3.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5.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招录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
网上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检合格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
(四)背景调查
对面试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面试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必须含物理。
5.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面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圆满完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8厘米。
2.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
3.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4.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5.不应有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6.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7.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8.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9.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0.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1.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12.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3.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4.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其他
各位考生,家长:
我校2018年飞行技术专业(高中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招生地区为:江苏省、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其中江苏省、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为我校负责招生;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北省、重庆市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负责招生,甘肃省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负责招生,我校负责录取。
2018年我校录取学生分配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上海吉祥航空公司、顺丰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长安航空公司、云南红土航空公司。
相关省份招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为:
我校招飞办公电话为:025-52112751、025-52112753
我校招飞负责老师分别为:
于老师  18061607787
王老师  18652020451
史老师  18502516877
董老师  15365059249
相关招飞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在整个招生过程中,除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外,我校未委托任何人和机构代为招生,且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学生或家长任何费用,请各位考生和家长予以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bbs论坛  

GMT+8, 2025-5-4 19:54 , Processed in 1.90813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